福建莆田第一张票: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关
近日,福建莆田第一张带有报关单的 "跨境电子商务 B2B 直接出口" 商品顺利发布。这些环重 54.9 公斤,造价 3000 美元,标志着在海关地区正式启动了跨国界电子商务公司 B2B 出口监管试点项目。
跨国界电子商务的 B2B 直接出口模式,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商品和企业信息展示,与外国企业建立联系,完成沟通、定单、付款和在线或离线处理,实现货物出口的模式。
今年 6 月,海关总署发布了 "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监管试点通知",增加了 "9710" 和 "9810" 海关监管代码,分别适用于 "B2B 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直接出口的货物" 和 "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的海外仓库货物"。
今年 8 月,海关总署发布了 "2020 年第 92 号公告",确定福州海关是跨境电子商务 B2B 出口监管的第二批试点项目,莆田市也在试点范围内。
据了解,跨国界电子商务 B2B 出口业务的登陆将为企业提供巨大的清关设施,帮助企业减少市场。"企业通过" 单一窗口 "或"Internet+ 海关 " 在线传输交易订单、海外仓库订单等电子信息,可以实现报关信息的全过程,简化报关手续。此外,单张票金额低于 5000 元,不涉及证件、检查、税务的货物,可以通过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报关单进行清关,报关项目比海关报关单减少 57 项。